凌晨三點鐘,突然有寫部落格的衝動...真的太久沒動,連自己的部落格link都不記得了!(還好沒把密碼之類的忘掉!!!)
這一路來...真的需要感激很多人;
我愛過的人當中,
有傷過我的人,被我傷害過人的;
有小我很多的,年紀差不多的,比我大很多很多的;
有我暗戀很久的,暗戀我很久的...
他們真令我學會了很多...很多...令本來天真幼稚的我,成熟過來(也許只有我這麼覺得 =x )
不怕說...喜歡過的人加上默默暗戀過的人,真的多不勝數...
也許看到這裡,別人會覺得我花心.也許...
可是,喜歡一個人有罪嗎?而且我喜歡那麼多個,有多少個是喜歡自己的?
沒有!!!
那難道要我死守一個沒有結果的愛情,默默的...傻傻的守候?
難道就沒有選擇的權利?
我守候過一個沒有結果的愛情兩年...到最後我得到什麼?
答案只有別人的不理不睬!不論你對他多麼的愛護...什麼狗屎垃圾!
ps:說到那個火就打起來... psps繼續~
當中:
傷得我最痛的那個人,也是年紀比我小很多的人.
他令我學會最多,
一對情侶,
不能每天都粘得太緊..這樣只會逼到對方對你反感.
不能對他太過的好,他會因為這樣而自大起來,覺得你沒有他不行.
他還令我的直覺變強,觀察力上升,而且不能太過放縱一個人.
還有做人不能太過無趣,每天粘在一起即想不到一點話題.還沒在一起的時候,話題多到聊都聊不完,每天通電話3-5個小時,可是為什麼在一起久了就連一點話題都找不到?
可是也因為我學會的,
我開始不敢太粘,也就被人覺得我不重視.
已經不會如何在對別人好,被人覺得我很黑心.
觀察力強,疑心也變種,想的自然也變多,信任度自然減少...
最後還學會說很多爛笑話~哈哈...
第二:
被我傷害過的人,也就是年紀差不多的人.
這是我最敷衍的一次愛情,我也很抱歉...
他令我學會了珍惜,對不起,拋棄了才學會如何珍惜.
不珍惜,也就沒有後悔可言...不論你怎麼道歉,錯過了就再也沒機會了.
他讓我體會到傷害我最痛的人對我的感覺,他對我太好,太粘...把我捧得太高,變得自大...
有些事情,不親身體驗是不會了解那感覺,學會用對方的角度去看.
第三:
我暗戀印象最深刻和暗戀我的人.
他們讓我學會人不能總是活在幻想當中,要會分哪些是真實的哪些是虛幻的.
要學會分,哪些是高不可攀的人,哪些是你怎麼努力也得不到的人.
你真的只能默默的,看著他,把他當成偶像的崇拜,這樣你會快樂些.
暗戀/明戀我的人,令我知道社會險惡..為了得到你而不折手段的說你好話,只要你為這些話而動心,就等於完蛋.他們不是為愛情而來,而是為樣子,為"性"而來...可悲吧?
他們令我學會了,不要輕信花言巧語,誰不會說?
多喝水啊~早點睡啊~照顧身體啊~你吃了沒啊~都是千篇一律的~
令我學會什麼?學到我也會花言巧語怎麼哄一個人上釣 =__="
但起碼我釣到,我不會輕言放棄!這是我最近學會的...哈哈...
第四:
令我覺得莫名其妙,被控制得很辛苦的人,也就是年紀比我大很多的人.
他令我知道,流下男兒淚是很容易騙得了一個人心軟的. xD
他其實也就是我所說的,別因一個人對你太好,就輕易相信的人.
一旦你上鉤,他之前所對你的好,都要回收...甚至連利息也一起計算.
對不起說一句,他對我很好...可是就被控制得很辛苦,我想做回我自己.
這裡我學會,喜歡一個人不是要改變他,而是喜歡他的全部.
你的愛人不是你的傀儡,一旦失去他想要的自由,他就會離你而去.
還有就是,如果你真的不是那麼喜歡對方,請儘早讓對方知道...最起碼雙方不用繼續那麼辛苦的繼續維持那段已經沒有愛的愛情.
第五:
我付出(不是金錢)過最多的暗戀對象,也就是挑戰自己(犯賤)的一個對象.
他就是令我最火大的一個人,也許還是在意,所以到目前都還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.
他令我學會如果那個人還不是你的另一半,千千萬萬不要為了追求他而花那一分一毫!
那一定是不值得的!試想想,如果你用錢得到的愛情,很明顯他只在意你的錢(小禮物是okay啦),因為到最後你會發現,你正在把錢丟進淡水海!他一點都不會在乎的,如果她會喜歡你,你根本不用花一分錢,你還是能"搞定"他.
再來就是,當你很清楚知道自己很對方不可能的時候,請及時把自己的腳拔出來,不要越踩越深直到無法自拔的狀態.唯一的方法就是,盡可能少見(或不見)對方(這是對我自己有用的方法)
還有一點他真的令我找到我人生中重要的東西,就是"知己".
以前需要把事情埋在心裡,最起碼現在我有朋友能夠分享我的喜悅,這目前是我人生中最快樂的一件事~
不知不覺已寫了一小時半...是時候休息了 =_=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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